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怎样的
1. **劳动合同约定** :
- 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资数额,并且该数额与实际发放额一致,则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 基数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等所有工资项目。
2. **实际工资额** :
- 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约定不明确,则以职工实际工资额作为计算基数。
- 实际工资包括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 在计算时,应扣除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 **工资发放日期** :
- 当职工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时,应将这两部分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4. **计件工资** :
- 对于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应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5. **综合计算工时** :
- 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当综合计算周期为季度或年度时,应将综合周期内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6. **最低工资标准** :
-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各地区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请注意,加班费的支付标准根据加班发生的时间段不同而有所区别:
- 工作日加班:不低于工资的150%
- 休息日加班且不能补休:不低于工资的200%
- 法定休假日加班:不低于工资的300%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劳动法规定和解释整理得出,具体实施可能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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