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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在职研究生课程选择机制的运行分析

阶段性在职研究生课程选择机制的运行分析

在完成机制运行所需的基础准备工作之后,阶段性课程选择机制就可以运行了,在实践操作程序上,可以按如下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与后面两个阶段相比,第一阶段的课程设置和选择具有特殊性。鉴于在职研究生人学初因对各种基本情况缺乏了解而无法精确选择课程的实际情况,为了避免在职研究生因缺乏信息依据对课程作出盲目选择,第一阶段课程最好全部设置成必修课,使在职研究生避免选课困惑。这就要求各培养单位必须结合学科人才培养方案和知识体系需要,集中力量科学制订第一阶段的课程方案,向在职研究生提供第一阶段特有的免选课程套餐。由于是必修课程,第一阶段的全部课程均通过课程管理系统自动列人在职研究生课程学习计划,各单位可据此提前进行授课准备,如制订课程表、领取教材等。

第二阶段:通过第一阶段免选课程套餐\"的学习,在职研究生对各方面情况均有所了解,具备了选择后续课程的能力和依据。在此基础上,可以要求在职研究生在第一学期末指定时间内对第二学期所要选修的课程作出选择,并通过课程信息管理系统加人到课程学习计划中,上报至授课单位和管理单位备案,以便相关单位进行授课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通过前两个阶段的学习,在职研究生对学科及个人情况的了解进一步深人,学习活动的目的性与针对性变得更强,对第三阶段的课程选择也会更加得心应手,因此可以采用与第二阶段相同的选择程序和方法。

通过上述三个阶段的课程选择,在职研究生课程学习计划最终完成。

课程学习对在职研究生培养质量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必须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提高课程学习质量。阶段性课程选择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为在职研究生选择课程提供了更为可靠的信息依据,使课程学习计划具有更强的自主性、灵活性,避免了因课程选择不当而导致学习质量下降等多种问题。相信通过这一机制改革,必将显著提高在职研究生课程学习质量,进而推动在职研究生人才培养整体质量的有效提升。